服務條款
最後更新:2026 年 9 月 4 日 · 營運單位:星火科技有限公司(星火共享點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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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服務條款(下稱「本條款」)規範消費者(下稱「您」)透過星火共享點餐(下稱「本平台」,網址 spark588.com)使用線上點餐服務之權利與義務。當您掃描店家 QR Code、開啟店家點餐頁或送出訂單,即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。
交易關係說明:本平台為餐飲線上點餐之資訊服務平台。餐點買賣契約於
您(購買方)與各別餐飲店家(銷售方)間直接成立,交易內容為店家提供之餐點、飲品與內用/外帶/外送服務;星火科技僅提供點餐系統與金流介接之技術服務,為「平台服務提供者」而非餐點買賣之當事人。平台與店家間之合作規範,另行適用於
商家合作條款,不在本條款範圍。
一、平台服務說明
- 本平台提供消費者瀏覽店家菜單、掃碼內用點餐、外帶預訂、外送下單、訂位/候位、會員集點、訂單追蹤與取餐通知等服務。
- 各店家自行選擇開放之內用、外帶、外送、付款方式與營業時間,以該店家點餐頁顯示為準。
- 訂單一經成立,即由該店家依訂單內容備餐與交付;本平台不參與餐點製作、品質控管與衛生管理。
- 店家另訂之店內規範(如低消、座位時間、外送範圍等),於其點餐頁公告者,您下單即視為同意遵守。
二、使用者資格
- 您應為年滿 18 歲之自然人;未滿 18 歲者,應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同意本條款後始可使用。
- 您於下單時提供之姓名、手機號碼等資料應真實正確,作為取餐核對、會員集點與訂單通知之用。
三、訂單成立與履行
- 訂單以本平台顯示「已送出/成立」為準;現場付款與貨到付款訂單成立後由店家依序備餐,線上付款訂單以付款成功為成立條件。
- 內用訂單請於到店後依桌號取餐;外帶訂單請於預估取餐時間至店家取餐;外送訂單由店家或店家委託之配送人員送至您填寫之地址。
- 店家因缺料、設備故障、天災或人力因素無法出貨時,得取消訂單,已付款項將全額退回(詳第六點)。
- 特殊需求(去冰、少油等)請於備註欄說明,店家將盡力配合,惟不保證完全滿足。
四、價格與付款方式
- 餐點價格、外送費與最低消費門檻以店家點餐頁即時顯示為準,店家得自行調整。
- 付款方式以該店家開啟之選項為準,包含現場付款、貨到付款,以及由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NewebPay 藍新金流)或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ECPay)處理之信用卡/線上付款。
- 線上付款之交易對象為該營業店家,款項由金流服務撥付予店家;本平台不代平台使用者保管餐點價款。
- 金流服務之付款安全與卡片資訊處理,依藍新金流或綠界之服務條款及隱私權政策辦理,本平台不會擷取或留存您的完整信用卡卡號。
五、訂單取消
- 內用:請於用餐前直接向店內人員告知取消,由店家協助操作。
- 外帶/外送:於店家開始備餐前,得自訂單追蹤頁取消,或直接撥打店家點餐頁公示之聯絡電話要求取消。
- 店家已開始備餐或餐點已完成者,除品質瑕疵外,取消端由店家判定;無法自行取消時請逕洽店家。
六、退款與退費政策
- 受理與判定:退款由營業店家受理與審核判定;本平台為訂餐資訊服務,協助店家與金流服務處理金流端退款作業。
- 訂單未成立/店家取消:已付款之訂單經店家取消或無法履行時,全額退款。
- 餐點問題:誤送、短缺、變質等情形,請於取餐當日內向店家反映,經店家確認後提供重製、補送或退費。
- 退款方式:以信用卡或線上付款者,一律以原付款方式退回(原卡退刷),實際入帳依發卡機構而定,約 7 至 14 個工作天;現場付款或貨到付款之退費由店家直接辦理。
- 重複扣款:因系統或網路異常致同一筆訂單重複扣款,請提供訂單號與交易時間,經確認後 7 個工作天內辦理退費。
七、使用規範與禁止行為
您不得有下列行為,否則本平台或店家得限制或拒絕提供服務:
- 提供不實資料、冒用他人姓名或付款工具。
- 惡意下單後無故大範圍取消、騷擾店家或濫用退款機制。
- 干擾平台系統、攻擊伺服器或爬取店家資料。
- 利用本平台從事違法、詐欺或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行為。
八、智慧財產權
平台之介面、程式與營運資料屬星火科技所有;各店家之店名、Logo、菜單與照片屬該店家或其授權人所有。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、轉載或複製。
九、責任限制
- 餐點之製作、品質、份量、衛生與過敏原標示,為銷售店家之責任;本平台不代店家負食品品質保證責任。
- 因天災、停電、電信線路中斷、金流或第三方服務(藍新金流、綠界、LINE 通知等)異常致服務中斷或延遲,本平台於其作為義務範圍外不負賠償責任。
- 本平台就本服務對您累計之賠償責任,以您因該筆爭議訂單實際支付之費用為上限。
十、條款修訂
本平台得視營運與法規需要修訂本條款,修訂後公告於本頁並更新日期;您於修訂後繼續使用服務,即視為同意新版本內容。
十一、適用法律與管轄
本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。因您與店家間餐點交易生之糾紛,應先向該店家申訴;因本平台服務生之爭議,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十二、聯絡方式
本平台僅提供訂餐資訊與金流介接技術服務;正式大規模營運前,本條款將由法律專業審閱定稿。